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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電泳技術
一、適用范圍:本標準規定以60°的幾何角度測定漆膜鏡面光澤的方法。
二、依據標準:GB/T9754-1998《色漆和清漆? 不含金屬顏料的色漆漆膜之20°、60°和85°鏡面光澤的測定》。
三、儀器和材料:
1.光澤度計
2.被測試板(參照《電泳漆漆膜制備法》制作試板)
四、測定方法及步驟:
1.測試條件:
A.參照《電泳漆漆膜制備法》制作好的試板置于溫度23±2℃,相對溫度50%±5%環境條件下狀態調整16小時,方可投入試驗。
B.試驗應在溫度23±2℃,相對濕度50%±5%環境條件下進行。
2.光澤度計校正:
A.將零點標準板置于光澤計下方,打開電源鈕①,按住鈕⑥,用螺絲起了由右側校正鈕②校正,使螢光幕呈0.0,放開鈕⑥,待螢幕出現條件▲,則零點校正完成。
B.將高光澤標準板置放于光澤計下方,按住鈕⑥,如熒幕出現不是高光澤標準數值,由百慕大側calibrate鈕⑩放開鈕⑥,待符號▲出現即可。
C.將中光澤標準板置于光澤計下方,使用方法如上一步驟,此標準在測試線性的穩定性,如與標準板的值檢查±1°之內,為標準誤差,如超出此范圍,須檢查標準板是否完全拭凈。
D.操作一定時間后,亦需校準光澤度計,以確保儀器工作穩定。
3.光澤度測定:
A.光澤計校準后,將被測試板置于平面上,打開鈕①,按鈕⑥,待▲符號出現,即為測試物的光澤讀值。
B.同一試板,在表面上不同區域或不同方向作六次測定,取得六個讀數,再用高光澤工作標準板校準儀器以確保讀數沒有偏差,若結果誤差范圍小于5個單位,則記錄其平均值及極限值。
六、結果評價:
若極限值間的誤差大于10個單位或大于平均值的20%,則廢棄該試板,否則記錄平均值和極限值;記錄平均值作為鏡面光澤值。